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发挥奖惩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国科办基〔2022〕93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绩效考核细则》(校资字〔2020〕2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绩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形式
1.考核设备范围:2022年12月31日前入固的产权属于我校且单台(套)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
2.考核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考核形式:绩效考核分校院两级实施,学校对各院级单位(含校级共享实体平台挂靠单位)进行考核,各院级单位对所管理的院级共享实体平台和仪器设备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本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绩效考核内容主要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一)制度建设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
(三)运行管理:包括共享实体平台及设备的运行、服 务及管理情况
(四)使用效率:包括设备共享数量、比例;设备使用 机时情况;设备功能利用和新功能开发情况等
(五)综合效益:包括科研成效(获得专利、发表文章、 支撑重大项目等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获得教学成果、支 持教学实验、培养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等);服务收入(内外 部共享收入);其他效益(包括主流媒体的报道,市级以上 机构的正向评价,国外机构交流合作等)
(六)典型案例:设备与共享平台运行中使用效率高, 综合效益显著的典型案例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院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附件1)。
三、工作安排
1.平台/机组自查(4月23日前)
(1)资产负责人对名下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共享数据进行核对及信息完善。
(2)资产负责人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共享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汇总仪器设备成果产出信息。
(3)共享实体平台负责人对平台运行、服务及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2.院级单位自评(4月28日前)
院级单位成立院级单位考核工作组,开展自评工作:
(1)对本单位仪器设备使用及共享记录等考核材料进行全面核实、审查。
(2)对所管理的院级共享平台和仪器设备进行考核评价,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分析、总结,凝练提升典型服务案例,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填报自评情况并上传支撑材料。
(3)组织推荐本单位院级共享实体平台及机组参加校级优秀平台/机组评比,提交《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优秀实体平台/机组推荐表》(附件2)。推荐共享实体平台名额不超过1个,机组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参与考核评价的大型仪器设备总数的5%(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3.学校综合评审(5月10日前)
由国资处牵头组织对院级单位提交的自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结合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客观数据,对照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综合打分,同时组织现场综合评审,申请评优的院级单位、平台/机组均需参加现场汇报。
4.公布考核结果(5月中下旬)
学校按照综合评审结果确定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对院级单位进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级单位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对各院级单位的奖惩依据。
2.各院级单位应加强审核,确保相关数据及支撑材料真实、有效。不得瞒报谎报,一经发现,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3.各院级单位于4月28日前完成自评,并将《院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优秀实体平台/机组推荐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ouwangli@nuaa.edu.cn。
联 系 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25-8489276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