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30作者:编辑:审核:阅读:213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保证学校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能,根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4〕116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令第738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资字〔2024〕13号)等要求,现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本次资产清查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各资产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归口管理的资产清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25年8月31日,在此之前购建(含受赠)的国有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二、清查范围及分工

(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清查各单位占有或使用的仪器设备与家具、房屋及构筑物、文物及陈列品、低值耐用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图书馆负责清查全校图书、资料、电子出版物等文献信息资料;

(三)党政办公室负责清查校名、校标、校誉使用权等与学校品牌和声誉相关的无形资产;

(四)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清查全校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与科研成果相关的无形资产;

(五)信息化处负责清查学校软件和信息系统、数据资产、网络域名等与信息化相关的无形资产;

(六)各归口使用单位负责清查实物性流动资产,包括各类材料、药品等存货。

天目湖校区委托挂靠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单独组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三、清查要求

(一)各资产业务管理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确保清查任务落地落实。

(二)各资产使用单位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提交的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整改,切实规范资产管理。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请各资产业务管理部门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归口管理资产清查报告(模板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zck@nuaa.edu.cn,纸质版须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22办公室。

联系人:殷静燕  武鹏  吴莹

联系电话:84892542

 

附件:1. 2025年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安排

    2. 2025年公用房核查工作安排

    3. 2025年天目湖校区委托挂靠资产清产盘点工作安排

    4. 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报告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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