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单位相关文件以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设置与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为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老师开展实验室新设、变更、撤销业务,国资处进一步优化相关工作流程,依托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开发上线实验室设置模块。即日起,实验室设置线上审批流程正式上线使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适用范围:学校范围内用于开展教学科研实验活动的房间
2.申请人员: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3.申请流程:详见实验室设置操作手册
4.咨询电话:84892765(实验室设置流程)
84892903(实验室技术安全)
实验室设置操作手册_实验室安全责任人.docx
实验室设置操作手册_审核人员.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