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5年寒假将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进一步加强2025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安全函〔2024〕358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4〕17号)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学校相关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岁末年初诱发安全事故因素增多,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职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单位内部各类场所、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直接责任,认真分析研判,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确保学期末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二、强化隐患排查,落实管理要求
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场所的假期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即日起各单位通过学校隐患排查系统,参照《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系统网址及详细使用说明请参见链接https://gzc.nuaa.edu.cn/2021/0702/c825a256130/page.htm)。
学校各安全领域牵头单位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
1.重点领域。消防与治安、学生安全、在建工地与既有建筑、燃气与食品卫生、实验室安全等领域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于假期期间继续实施的基建类、设备类项目(维修、调试等),责任单位应明确项目的安全实施条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加强安全监管。假期中有搬迁任务的单位,应认真制订、评估实施方案,与协助搬迁的公司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重要危险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危险化学品、气瓶、压力容器、燃气、粉尘粉末、高温高速、激光、锂电池等重要危险源的管控。严格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落实采购、存储和使用;妥善暂存危险废物,做好实验室危废投放台账的登记工作;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中要求的设备,定期开展检查。假期原则上禁止购买化学品、气瓶等危险源。
3.重点场所。各单位要加强公寓、食堂、高层建筑、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日常安全巡检,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各单位务必全面建立假期开放场所(实验室)清单,确保做到“底数清,责任明”。没有工作任务的场所(实验室),应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气。确需开放的场所,各单位要严格审批。假期中原则上不得进行有危险性的教学、科研和生产活动。确需开放的实验室要合理安排实验,避免人员聚集。开展实验时指导老师须到现场指导,密切关注实验状态;实验人员务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实验期间不得脱岗,不得进行过夜实验,严格履行动火审批程序。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做好学期末假期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课题组组会、微信群、公众号等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实验室安全、消防、治安、交通、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防踩踏、防诈骗、防煤气中毒等方面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宣传,努力做到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在实验室安全领域,要面向师生以实验室、课题组等为单位开展相关安全培训和经常性提醒,着重关注赶进度、抢实验、补数据的相关师生。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未取得实验室准入合格证的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
四、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安全值守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扎实开展安全巡查,强化应急值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假期(2025年1月19日—2月22日)期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零上报”,各单位安全员每天向值班人员了解本单位安全情况,于当日17:00前向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领导报告,并通过“南航国资”微信公众号(点击“技术安全—安全零上报”)报送安全情况。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期末和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及时跟踪隐患整改闭环,坚决守好校园安全防线,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