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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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实验室锂电池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24-06-20 总浏览: 213

      各单位:

      近期学校实验室连续发生两起锂电池相关火情,为防范锂电池相关事故的再次发生,现就加强实验室锂电池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锂电池的安全管理

      我校实验室涉及的锂电池主要可分为自研电池和成品电池两大类,其中成品电池包括电子设备配套电池、实验专用电池(用于航模、机器人等)和UPS电池三种。

      (一)自研电池

      1.原材料采购

      实验原材料(锂片等)的采购需要遵守学校管制类化学品管理要求,通过审批方可购买,及时到公安部门备案。

      2.自制过程

      自研电池组装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不当操作引起锂片或电解液的性质发生变化,从而引发自燃。

      3.存储与处置

      做好电池周围环境的管理,清理可燃物,室内不同时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可燃气体。含锂废弃物应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置。

      4.电池检测

      进行性能测试需通过专业的测试台完成,严禁无人值守,避免出现短路处理不当引发燃烧。

      (二)成品电池

      1.采购

      应从正规厂商和渠道采购具有CE、3C安全认证的电池,并与使用条件相匹配,严禁购买“三无产品”带入实验室。

      2.存储

      禁止与可燃易燃物品或会与其反应的物品混放;避免机械冲击和重压,避免阳光直射,远离高温和高湿场所;配齐消防器材。

      3.充电及使用

      (1)使用正规匹配的充电器充电,不得使用劣质或不符合参数要求的充电器;

      (2)充电时必须有人值守,如需离开,应结束充电;

      (3)充满后应及时断电,避免过充,严禁过夜充电;

      (4)严禁撞击、挤压,不宜在复杂环境下(如高温、高湿、周围有堆积可燃物或有易燃易爆品)使用。

      4.报废处置

      报废电池应按有毒有害垃圾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掩埋,或混入生活垃圾。

      二、应急处理

      锂电池具有高能量密度和易燃的特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容易造成火灾等严重后果。发生事故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般做如下处理:

      1.迅速切断前端电源;

      2.火灾初期使用水基灭火器等进行灭火,可在切断电源后使用室内消火栓进行持续灭火降温;

      3.及时上报情况。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上述要求,组织摸排实验室在用锂电池情况,明确涉及的实验室、数量、责任人等,并加强安全管理,校内其他场所使用锂电池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学校将组织检查组进行督查。同时学校正在规划分校区设置户外充电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服务水平。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