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切实抓好学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学生离校、搬迁、高温汛期来临等各类复杂因素交织叠加,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抓好安全工作;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单位内部各类场所、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扛起安全和发展政治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学期末和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强隐患排查
消防、治安、实验室、燃气、建筑、在建工地、食品卫生、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风险管控。
1.单位自查。放假前,各单位要参照《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的实验室、生产工作场所、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室等各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自查。安全检查要紧盯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国家、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逐一闭环管理。各单位的安全自查可使用学校隐患排查系统进行。
2.学校抽查。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管理档案、实验室危险废物、实验室锂电池、逃生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及前期隐患整改等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防范举措
1.各单位要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场所的假期安全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持续做好职能范围内各项安全的监督管理。
2.各单位要建立假期开放场所的清单。对有工作任务的场所提出专门要求:
(1)严禁违章用电、用火,务必严格落实动火审批程序,不得进行夜间实验和生产。
(2)假期中原则上不得进行有危险性的教学、科研和生产活动,确需开放的场所,须经本单位审批。假期确需开放的实验室要合理安排实验,避免实验室人员聚集,开展实验时导师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到场,加强对学生实验的安全指导,密切关注实验状态。
(3)假期中没有工作任务的场所,应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气。各楼宇应加强门卫管理,确保门禁和监控系统正常使用。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要危险源的管控。要常态化做好实验室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等危险源的检查和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参与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加强各类重要危险源的信息管理:化学品管理按照化学品管理模块操作说明(附件2)进行动态盘存;气瓶管理请填写《实验室气瓶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报国资处技安科,由技安科统一录入系统,逐步实行动态管理;严禁私自违规购买危险化学品、气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私自留宿他人,严禁任何人在宿舍、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防火重点部位违章使用电器、吸烟或动用明火。
5.假期有搬迁任务的单位,应认真制订实施方案,与搬迁公司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责任。
6.对于假期继续实施的基建类、设备类项目,责任单位应确保项目的安全实施,落实书面安全交底工作。
四、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应急值守
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对假期开放场所认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假期期间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2024年7月7日—8月31日,各单位安全员每天向值班人员了解本单位安全情况,于每日17:00前向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领导报告,并通过“南航国资”微信公众号(点击“技术安全—安全零上报”)报送安全情况。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严格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学期末和假期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
联系人:王梓赫 联系电话:84892903
附件:1.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
2.实验室化学品盘存操作说明
3.实验室气瓶使用情况统计表
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