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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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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国庆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24-09-24 总浏览: 213

      各单位:

      为抓紧抓实国庆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安全函〔2024〕195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保安全、护稳定是重要的政治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严峻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安全发展的政治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方位守牢安全底线,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认真开展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消防、治安、实验室、燃气、建筑、在建工地、食品卫生、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风险管控。

      1.单位自查。各单位立即开展假期前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重点关注高风险的实验室、建筑施工、生产车间、各类库房等重点场所,聚焦动火用电、危化品使用管理、高处/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外租、燃气使用、电动自行车管理等重点环节,特别关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气瓶、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高温高压高速旋转设备、各类电池等实验室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加强现场管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建立台账,及时整改闭环管理,尤其要及时清零前期未处理的隐患,确保完成闭环。

      2.学校检查。学校各安全领域牵头单位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通报检查结果。对于存在隐患未整改完成的场所予以关停处理。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管理

      1.假期原则上不得进行高危险性的教学、科研和生产活动,确需开展的,各单位应加强监管并确保指导教师全程在场,不得脱岗。

      2.实验期间应遵守各类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用电、用气,不得进行过夜实验。

      3.动火作业须严格落实动火审批程序。

      4.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值班员应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安全巡查,扎实做好应急管理。

      5.学校执行假期安全“零报告”。请各单位于10月1日-7日期间,每日17:00前通过“南航国资”微信公众号(关注该公众号后,点击“技术安全—安全零上报”)报送安全情况。

       

       

                             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