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文档下载
    您当前位置: 首页  文档下载  技安环保科
    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 2024-01-08 总浏览: 2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我单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66006826U

        法人代表:姜斌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联系电话:84892903

      二、危险废物信息

      (一)基本信息:

      学校现有明故宫、将军路2个校区涉及危险废物产生。

      (二)危险废物种类:

      我校危险废物主要为各实验室在教学和科研过程中产生,主要种类包括实验室废液、实验室空瓶、沾染性废物、废活性炭、过期药剂等。

      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处置情况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1.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在教学和科研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废液,专用塑料桶密封盛放,存放于学校危险废物暂存区临时贮存,定期统一处理。

      2.实验室空瓶。实验用化学试剂的空瓶,用专用纸箱码放包装,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区临时贮存,定期统一处理。

      3.沾染性废物。做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防护口罩、手套、一次性滴管、纸巾等,用垃圾袋装袋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区临时贮存,定期统一处理

      3.过期药剂:实验室未使用完毕的半瓶过期药剂,原瓶包装,专用纸箱码放,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区临时贮存,定期统一处理。

      4.废活性炭:实验室通风橱尾气净化箱中吸附废气的活性炭,定期更换,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区临时贮存,定期统一处理。

      (二)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我校设有危险废物贮存库,但不临时储存危险固废,委托有经营资质的单位即收即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规定要求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识,采取了必要的防水、防盗、防渗漏等措施,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等安防措施。

      我校危险废物有专人负责收集、过磅登记、分类储存等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我校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给有经营许可证的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2023年度全校共处置危险废物66.9807吨。危废明细如下:

      序号

      危废名称

      数量(吨)

      备注

      1

      实验室废液

      52.0787

       

      2

      实验室空瓶

      3.9601

       

      3

      沾染性废物

      7.1031

       

      4

      废活性炭

      1.536

       

      5

      过期试剂

      2.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