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时间:2024-06-26作者:编辑:审核:阅读:597

一、设备类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附件1)第二条规定,我校实验室涉及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具体辨识方法可参考《南航实验室特种设备识别》(附件2)。

二、设备管理

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附件3)的要求:

1.依法依规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

2.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定期检验设备本体和安全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

4.及时报废老旧、到期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

5.快开门压力容器、叉车、起重机械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三、安全检查

在用特种设备须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常见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使用行为、检查要点和有效检查方法可参考《南航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指南》(附件4)。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pdf

附件2.南航实验室特种设备识别.pdf

附件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pdf

附件4.南航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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