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中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的工作要求

时间:2024-03-05作者:编辑:审核:阅读:339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附件1),其中我校实验室中涉及的强检计量器具为目录第16条压力仪表(配合特种设备使用)。压力仪表的使用管理、检验检测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附件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附件3),压力仪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附件1: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pdf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pdf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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