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04-22作者:编辑:审核:阅读:281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2022年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部署会的要求,近期学校将分组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及分工

1. 检查分组

学校组建专家检查组,对全校所有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以下为具体分组情况:

组别

组长

组员1

组员2

组员3

(秘书)

第一组

王  勤

王梓赫

梁  润

邹望蠡

第二组

李  勇

李  壮

刘  永

吴  莹

第三组

卜  建

苏明刚

徐  森

张  颖

第四组

阎志军

赵端正

郑玉冰

殷静燕

第五组

潘顺荣

田  涛

谢明龙

韩  路

 

2.检查分工

组别

学院(单位)

第一组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学院(数学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学生处

第二组

航空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机电学院、无人机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校科协

第三组

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民航学院、公共实验教学部

第四组

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天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校团委

第五组

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其他学院在天目湖校区的实验室

三、检查安排

1. 检查准备:4月22日召开检查专家组协调会,部署分组检查事宜。

2. 分组检查:4月25日~27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组长与学院商定后确定。

3. 总结汇总:每个小组根据检查情况,按发现的问题汇总抽查结果,形成检查报告,4月27日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

四、检查要求

1. 听取汇报:专家组听取学院领导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汇报,不超过10分钟。

2. 台账检查:重点检查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台帐,包括责任制、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具体请参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3. 实地抽查:对实验室管理实际情况进行抽查,确认学院(单位)是否按照本单位及上级规范进行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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