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材料要求
(一) 26、30、K开头的项目
此类项目仅递交项目转账单。
(二 )01、02、03、04、10开头的项目
此类项目需递交项目转账单、《水电费结算清单》(附件1)。
(三) 其他编号开头的项目
此类项目需递交项目转账单、《科研用水电费缴费审批表》。
(注意:33、35开头项目不能缴科研用水电费。)
二、缴费审批办法
1.科研院或人事处管理的项目:线上审批,审批通过后请打印审批表。
2.其它部门管理的项目:请填写《科研用水电费缴费审批表》(附件2),并交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在此附上《项目管理部门对照表》,以便各位老师快速查询:
(说明:因项目账号持续新增,本表单所列内容并非完整统计,仅供参考。)
三、材料递交地点
1.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10办公室 张老师。
2.将军路校区:东区师生服务大厅15号国资处窗口。
四、常见缴费问题
(一)、缴费申请被驳回
常见原因:①项目管理部门选错;②项目名称填错;③缴费材料不全;④转账单与审批表的金额不一致;⑤水电明细中填写了照明等办公类用电;⑥此项目号不能缴科研用水电费。
(二)、缴费业务的办理周期
①国库经费(5、7、I开头):按财务处规定,国库项目缴费每月中旬随校区电费统一结算。因此,每月15号前收到的缴费材料将在本月办理,15号之后收到的缴费材料将在次月办理。
②非国库经费:在缴费材料齐全、无误的情况下,若无特殊情况,节能办会在收到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
③紧急情况:若有项目结题等紧急缴费需求,请自行与财务处沟通时效。财务确认可以按时办结后,请携带相关缴费材料,到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10办公室当面递交办理。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水电费结算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