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从源头控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及《省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苏财教〔2016〕255号)要求,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地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在综合分析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总量、年有效工作机时、设备价格及地区发展差异等多种要素基础上,对全省范围内仪器设备数量较多但利用率较低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进行汇总分析,编制了《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预警目录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预警目录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有效期为两年(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预警目录清单主要用作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有效期内计划利用财政资金购置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过程中查重评议参考。请各单位严格控制新购预警目录清单中的仪器设备,优化新购仪器类别和选型,控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数量的不合理增长,提高现有仪器资源的利用率和共享水平。
附件: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预警目录清单
(2019年版)
(此页无正文)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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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印发
附件
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预警目录清单
(2019年版)
序号 | 仪器小类 | 重点预警仪器 | 现仪器小类分布情况 (台/套) |
1 | 扫描电镜 | 扫描式电子显微镜 | 南京59、苏州15、无锡5、常州5 |
2 | 红外光谱仪 | 傅立叶红外光谱仪 | 南京49、苏州7、无锡5、镇江4 |
3 | 光学显微镜 | 光学显微镜 | 南京57、苏州15、镇江7、徐州6 |
4 | 激光共焦显微镜 | 南京56、苏州14、徐州7、南通6 | |
5 | 图像分析仪 | 图像分析仪 | 南京33、苏州9、徐州5、镇江3 |
6 | 扫描探针显微镜 | 扫描探针显微镜 | 南京28、苏州13、徐州5、常州3 |
7 | 流式细胞仪 | 流式细胞仪 | 南京53、苏州22、无锡14、南通7 |
8 | DNA测序仪 | DNA测序仪 | 南京33、苏州7、无锡5、扬州4 |
9 | 材料试验机 | 材料试验机 | 南京105、徐州21、镇江8、常州6 |
10 | 原子力显微镜 | 原子力显微镜 | 南京24、苏州15、徐州3、无锡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