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22作者:编辑:审核:阅读:967

各危化品使用单位:

按照《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753)和南京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危化品领域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环节基础数据普查工作》(宁安委办发〔201863要求,学校开展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普查工作。请各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学院和直属单位对本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进行梳理和统计,填报《危险化学品统计表》(附件1)。本次统计数据将上报安监部门,并与公安部门掌握的危化品采购信息进行比对,如填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学校将会同安监部门追究危化品使用人及院级单位责任。

请各单位于627日前将《危险化学品统计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国资处技安科,电子表格发送至jak@nuaa.edu.cn

填表所需《危险化学品名录》、《高毒物品名录》、《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2-附件7

 

附件:1.危险化学品统计表

2.危险化学品目录

3.高毒物品名录

4.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5.第二批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7.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名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621

附件1:危险化学品统计表.xlsx

附件2:危险化学品目录.pdf

附件3:高毒物品目录.pdf

附件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pdf

附件5:《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pdf

附件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pdf

附件7: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名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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