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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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院级单位安全检查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11-28 总浏览: 1015

        

      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指导院级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同时便于院级单位督促各中心、研究所、实验室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国资处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标准修订工作,旨在建立一套适应校院二级管理,充分体现各院级单位个性化需求,全面覆盖各院级单位安全工作类别,明确各类别安全工作的安全管理规范和安全检查标准。

      为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标准修订工作,国资处依据国家制定的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标准,在充分调研各高校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历年安全检查记录和工作经验,拟定了各院级单位安全检查表初稿,并由国资处领导带队,与各学院和直属单位进行了调研和交流,征求各单位的意见。各院级单位全面深入的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各系、所、中心对安全检查表提出修改意见,经院级单位领导讨论审定,形成院级单位修改意见,向国资处反馈。经过多轮沟通和修改,各院级单位对安全检查表涵盖的内容和检查标准形成共识。现经国资处最终审定予以发布执行。

      新的安全检查表实现了对各院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的全面覆盖,充分体现了各单位工作内容的专业特点,并且具有很好的操作性。它是学校和院级单位共同遵照执行的规范,便于我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请各院级单位依据本单位检查表组织下属单位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表,确保各中心、研究所、实验室能够有效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我校各项工作的发展情况,每年组织一次检查表的修订工作,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无死角,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隐患排查工作与时俱进,为学校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附件:各学院、各直属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办公室

      20171128




      各学院、各直属单位安全检查对照表(公布).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