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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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09-14 总浏览: 2455

      各单位:

      近期,我校能源与动力学院一名学生因未经学校和公安部门审批备案,擅自在阿里巴巴网站上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双氧水,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规定,被公安机关追查到违规购买信息并予以严肃处理。

      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必须履行相应校内审批手续,在公安部门联网信息系统中登记,并在购买后5日内到公安部门备案。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存储、使用及台账管理进行全面排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办理购买审批手续。严禁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等方式违规购买危险化学品,严禁由学生购买危险化学品。凡违规购买危险化学品,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必要时将追究刑事责任。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存储条件、购买流程及日常管理台账要求详见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gzc.nuaa.edu.cn/jahbk_825/list.htm)。

      各单位对各实验室进行全面督促和检查,确保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台账清晰,无违规购买、存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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