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08-15 总浏览: 852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自查整改阶段

      时间:815日至818

      任务:各部门、各学院对本单位内部及负责管辖的工作场所开展安全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立项管理,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分工:

      项目

      内容

      负责单位

      危化品

      安全自查

      排查本单位危化品储存、使用场所,记录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将排查的结果和治理情况报国资处备案。

      航空宇航学院、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资产经营公司等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国资处

      油品等易燃物

      安全自查

      排查燃油储存、使用场所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将排查的结果和治理情况报保卫处备案。

      能源与动力学院、无人机研究院、资产经营公司、保卫处

      校园及周边

      综合治理排查

      加强巡查,对校园和周边的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排查。

      保卫处

      基建安全自查

      排查在建工程安全情况,结合汛期特点,督促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要求使用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基建处

      防汛安全

      应急准备

      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和值守工作,发生汛情后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后勤集团

      信息设备

      安全防护

      排查各类信息设备和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做好相关设备和场所的消防和防汛等防护工作。

      信息化处

      后勤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自查

      排查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校车、电梯、锅炉等危险性设备的安全隐患,确保电网线路和饮用水设施的安全运行,

      后勤集团

      要求: 81817:00前相关部门和学院将隐患排查情况和安全隐患台账(模板见附件)报送国资处。国资处负责对全校安全自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工信部安全司和省教育厅。

      二、攻关阶段

      时间:9月份

      任务:重点解决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和排查出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落实隐患闭环管理。

      分工:国资处、保卫处、基建处、信息化处和后勤集团对监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复查,根据隐患台账逐一确认整改完成情况,对未能按计划落实整改的单位下达书面通知,跟踪督办。

      要求:严格实施闭环管理,确保每一项隐患均得到有效治理,确保安全。各部门于922日前将监管范围内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报国资处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三、总结提高阶段

      时间:10月份

      任务: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针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分析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分工:资处、保卫处、基建处、信息化处和后勤集团总结监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情况,报国资处汇总。国资处总结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治理工作情况,上报省教育厅。

      要求:总结包括检查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长效机制包括制定检查制度、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计划等。

        

      附件:安全隐患台账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814


      附件:安全隐患台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