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06-19 总浏览: 3465
      2016年,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单位以及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总体良好。学校决定对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先进集体:各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先进个人:全体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参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应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安全制度规章健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保障措施得力,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
      先进个人:参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应工作认真负责,取得以下成绩之一:及时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消除事故隐患,成效显著;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7个,由各单位申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39名,由各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
      四、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根据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额分配情况(附件2),遴选本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
      请于6月23日17:00前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申报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表格报送国资处,电子文档发送至jak@nuaa.edu.cn。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额分配.doc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大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