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
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
根据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关于加强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文件要求,自2017年3月3日起至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之日止,请各单位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明确每日值班人员并加强安全巡视,做好巡查记录。在此期间实施零事故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天下午4点前将本单位设施运行、安全状况以邮件形式报送至国资处(邮箱:jak@nuaa.edu.cn);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附件:关于加强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3日
附件:环华东核发【2017】16号 关于加强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