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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03-03 总浏览: 605

      关于加强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

      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

      根据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关于加强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文件要求,自201733日起至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之日止,请各单位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明确每日值班人员并加强安全巡视,做好巡查记录。在此期间实施零事故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天下午4点前将本单位设施运行、安全状况以邮件形式报送至国资处(邮箱:jak@nuaa.edu.cn);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附件:关于加强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33


      附件:环华东核发【2017】16号 关于加强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核与辐射安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