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财务司《关于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启动2024年拟采购进口产品(指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论证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附件2)的进口产品
如计算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服务器以及通用计算机软件等进口产品,科研用途除外。
(二)预算总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进口产品
1.非科研仪器且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进口产品。教学、行政、后勤保障等非科研用途的设备均应申报,论证通过后方可采购。
2.根据《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可自行选定专家论证(按照学校相关采购要求执行,此次可不申报),也可根据需要参与此次申报。非科研经费采购科研用途设备,须先进行科研认定。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工作,认真梳理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口产品,并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于2月28日17点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k@nuaa.edu.cn,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22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84892542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关于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