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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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22-05-26 总浏览: 299

      各危化品存储使用单位: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计划于2022年7月对我校两校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开展安全审计,通知见附件一。结合学校相关制度,为做好审计前的准备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开展危化品盘存,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次盘存工作,制定盘存方案,明确操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做到不遗漏一间实验室,不遗漏一瓶试剂。各单位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记录盘存信息,对过期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置,规范暂存。

      2、各实验室导出并打印《安全审计调查表》(一式两份),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安全员汇总、审核本单位各实验室提交的《安全审计调查表》,导出并打印《安全审计汇总表》,由分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上述相关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二。

      3、请相关单位将本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安全审计汇总表》(纸质)和全部实验室的《安全审计调查表》(纸质)于2022年5月30日17:00前交至国资处技安科。

      4、国资处已上线 “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本次盘存和相关表格填写功能已经实现。国资处将为本次盘存提供相应的打码机并由技安科负责指导各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对于盘存出来的过期化学品,国资处将于6月初安排危废集中处置。

      工作联系人:赵端正  王梓赫

      联系电话:8489290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5月26日

      附件1: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驻宁高校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审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清查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