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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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22-04-22 总浏览: 262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2022年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部署会的要求,近期学校将分组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及分工

      1. 检查分组

      学校组建专家检查组,对全校所有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以下为具体分组情况:

      组别

      组长

      组员1

      组员2

      组员3

      (秘书)

      第一组

      王  勤

      王梓赫

      梁  润

      邹望蠡

      第二组

      李  勇

      李  壮

      刘  永

      吴  莹

      第三组

      卜  建

      苏明刚

      徐  森

      张  颖

      第四组

      阎志军

      赵端正

      郑玉冰

      殷静燕

      第五组

      潘顺荣

      田  涛

      谢明龙

      韩  路

       

      2.检查分工

      组别

      学院(单位)

      第一组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学院(数学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学生处

      第二组

      航空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机电学院、无人机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校科协

      第三组

      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民航学院、公共实验教学部

      第四组

      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天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校团委

      第五组

      通用航空与飞行学院、其他学院在天目湖校区的实验室

      三、检查安排

      1. 检查准备:4月22日召开检查专家组协调会,部署分组检查事宜。

      2. 分组检查:4月25日~27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组长与学院商定后确定。

      3. 总结汇总:每个小组根据检查情况,按发现的问题汇总抽查结果,形成检查报告,4月27日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

      四、检查要求

      1. 听取汇报:专家组听取学院领导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汇报,不超过10分钟。

      2. 台账检查:重点检查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台帐,包括责任制、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具体请参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3. 实地抽查:对实验室管理实际情况进行抽查,确认学院(单位)是否按照本单位及上级规范进行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