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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5年 “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22-03-22 总浏览: 400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升我校实验室建设水平,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实验室对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促进实验资源开放共享,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目标,现开展2023-2025年度“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资源共享、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点投资,重点保障,高标准开展实验室建设。建设工作以全面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提升实验室基本条件为核心,加强人才培养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促进实验室持续发展。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主体

      “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分为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项目和安全条件保障建设类项目。

      (一)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项目

      1.申报范围

      用于校内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所必需的仪器设备的购置。围绕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统筹实验教学、教学科研融合和创新创业等需求,对实验室进行整体规划、广泛论证、统一投入,基础做强、专业做优,带动教学资源的优化整合。优先支持如下内容:

      (1)面向量大面广的教学实验,大学生主题创新区建设,以及面向全校的开放实验室、本科生科创空间等公共实验平台的建设等;

      (2)国家级、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持续建设;

      (3)新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相关的教学实验室建设;

      (4)科研成果向教学项目转化,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以及自制仪器设备建设等。

      2.申报主体

      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院级单位统筹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重点项目不得超过1项。

      重点项目:重点面向省部级及以上示范中心,以及整合成效明显且具备良好人员条件和场地环境的实验室;鼓励多实验室联合申报。

      一般项目:面向各类实验室、大学生主题创新区,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实验室建设预期效益显著;主题创新区运行良好,特色发展,高效产出,示范引领效应明显。

      3.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每项年度资助400-600万元,三年总额度不得超过1500万元。

      一般项目每项年度资助100-300万元,三年总额度不得超过600万元。

      (二)安全条件保障建设类项目

      1.申报范围

      用于支持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的建设、更新改造。如安全应急设施配备、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存储条件改善、实验室通排风与尾气净化设备、实验室人员个人防护设施设备等。

      2.申报主体

      安全条件保障建设类项目分为设施设备类项目和标准化实验室项目,每个单位每类项目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项。

      设施设备类项目:以院级单位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按设施设备类型进行统筹规划建设。

      标准化实验室项目:重点面向危险因素多,管理难度大的实验室,以打造安全示范性实验室为目标,以房间为单元进行整体规划建设。

      3.资助额度

      设施设备类项目每项年度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特殊安全系统除外。

      标准化实验室项目每项年度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三、管理与考核

      1.院级单位成立专项工作组,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广泛调研,确保申报项目目标合理、实施方案可行、预算编制科学。协调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分年度建设清单(附件2),并分类别填写项目申报排序表(附件3、附件4)。

      2.分年度执行的项目须明确分年度实施规划和绩效考核目标(详见申报书),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和目标考核,对完成建设计划、成效显著的项目单位,在下一年度建设中予以持续重点支持;对项目实施不力的单位,减小支持力度或中止资助。

      3.2021年已参加工信部评审但未立项执行的项目,若内容无变动则无须再次申报,且不占用项目申报指标,但须在项目申报排序表(附件3)中列明,并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

      4.上述项目中各类申购计划应进行充分询价,如有大型仪器设备(单台(套)预算50万元及以上),另须附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论证报告”(附件5),非教学科研用途除外。

      四、时间安排

      1.2022年4月24日前,各院级单位填写申报相关材料。

      2.2022年4月25日前,各单位按项目类别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签字并盖章)提交至教务处(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或国资处(安全条件保障建设类),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对应邮箱。 

      3.2022年5月10日前,各牵头部门完成项目评审及排序。

      五、联系人

      1.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

      联系人:袁磊(教务处 实践与培养科)

      电话:025-84892737

      电子信箱:ded03@nuaa.edu.cn

      地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408室

      2.安全条件保障建设类

      联系人:赵端正(国资处 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科)

      联系电话:025-84892903

      电子信箱:jak@nuaa.edu.cn

      地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308室

       

      附件:

      1.“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分年度建设清单

      3.“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排序表(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

      4.“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排序表(安全条件保障建设类)

      5.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论证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分年度建设清单.xlsx

      附件3: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排序表(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类).docx

      附件4:实验室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排序表(安全条件保障建设类).docx

      附件5: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论证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