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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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09-18 总浏览: 413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抓好新学期开学和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高校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工信厅202037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

      20219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写入法律,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二、开展安全检查闭环隐患整改

      1、单位自查。926前,各单位应组织对本单位的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室、实验室等场所开展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自查,自查内容详见各《院级单位安全检查表》(见国资处网站-文档下载)。自查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安全管理中的不足,严格按照国家、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落实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激光、高速旋转设备、实验生物等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本次检查使用学校隐患排查系统进行,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也在系统里提交。

      2学校检查。927930,学校将组织专家组组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各单位的安全自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院级及实验室级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3监管部门检查。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落实隐患整改。对于隐患未整改完成的场所(实验室)学校将予以关停。

      三、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假期值守

      1各单位要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生产场所的假期安全工作。假期中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应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各楼宇应加强门卫管理,确保门禁和监控系统正常使用。

      2各单位要对假期中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提出专门要求,严禁违章用电、用火,不得进行夜间实验和生产,并安排值班人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指导老师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假期中原则上不得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教学、科研和生产活动,严格限制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的使用。

      3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特别重视假期中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卫部门应加强校内巡查,预防盗窃事故发生。

      4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自留宿他人,严禁任何人在宿舍、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防火重点部位违章使用电器、抽吸香烟或动用明火。

      5对于假期期间继续实施的基建类、设备类项目,责任单位应确保项目的安全实施,落实安全交底工作。基建处要加强对基建类项目的安全监管,学院要加强对设备类项目安装调试的安全监管。

      6、假期中有搬迁任务的单位,应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协助搬迁的公司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责任。

      7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值班员应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每天对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过隐患排查系统处理。假期期间学校继续执行安全零报告 919日至21101日至3日,各学院、直属单位安全员每天向值班人员了解本单位安全情况,于当日17:00前向本单位分管安全工作负责领导报告,并通过南航国资微信公众号(关注该公众号后,点击技术安全安全零上报)报送安全情况。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巡查,落实隐患整改,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假期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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