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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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暑假及假期前后安全生产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8-07-01 总浏览: 758

      各单位:

      2018年暑假将至,为做好暑假及假期前后全校安全生产和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安全生产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作为民生大事,纳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中。习近平同志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深刻论述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安全责任,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把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稳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完善单位安全监管网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值班制度,确保暑期和假期前后的安全和稳定。

      二、加强安全教育,强化防范意识

      暑假期间师生员工容易产生麻痹松懈思想,暑假期间及假期前后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也是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在利用学校宣传教育资源的同时,通过暑假前的教职工大会、学生年级大会和各种信息发布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使安全防范意识深入人心。

      三、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安全检查

      近几年,清华大学、东华大学、复旦大学等多所高校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师生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请各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假期中绷紧安全的弦,加强危险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场所、高压电器设备使用场所等安全生产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做到职责明晰、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生产场所的管理工作,要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假期中没有任务的场所,应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张贴封条。各楼宇要加强门卫管理,确保门禁系统正常启用。

      各单位对假期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生产场所进行登记,填写《假期作业场所登记表》(见附件1),提出专门要求,严禁违章用电、用火,并安排值班人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请于放假前将《假期作业场所登记表》报技安环保科。

      2.暑假期间学校实施“零报告”制度,从79日起至91日,各学院、各直属单位安全员每天向值班人员了解本单位安全情况,于当日17:00前向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报告,并在“南航技术安全交流群”(QQ群号:172778475)报送安全情况。

      3.暑假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教学、科研和生产活动;对确因任务紧,必须在暑假期间安排加班和作业的,有关单位务必在7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危险作业审批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国资处技安环保科备案。对假期中因维修等需要动用明火的,务必在75日前向保卫处消防管理科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各单位开展安全自查暑假前,各单位按照本单位《院级单位安全检查表》(下载见国资处网站-文档下载-技安环保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重点检查电源、水源、气源、易燃源、放射源和危险化学源,做到人离门锁、电关、水断、气停,易燃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认真核对、进库进柜、妥善封存。请各单位于75日前将《院级单位安全检查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国资处技安环保科。

      5.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自留宿他人,严禁任何人在宿舍、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防火重点部位违章使用电器、抽吸香烟或动用明火。

      6.各危化品使用单位要特别重视假期中危化品的管理,保卫部门加强校内巡查,确保各类危险化学品无被盗,无事故。

      7.暑假中有搬迁任务的单位,应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责任。

      8.学校将邀请校外专家与校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检查工作组,对两校区安全生产重点防范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假期作业场所登记表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全生产自查表

       

       

       

      国资处/节能办  保卫处

      2018628

      附件1:假期作业场所登记表.doc

      附件2:危险作业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