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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院级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对照表》制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06-19 总浏览: 622

      各单位:

      安全生产检查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各院级单位本质安全度的主要手段。学校始终坚持院级单位安全自查与学校安全检查相结合,多举措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保障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平稳开展。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效消除隐患,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院级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制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院级单位梳理安全生产检查内容,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院级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对照表》(后简称“检查表”)。检查表应全面覆盖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的各项内容,确保类别不缺失,条款更细致。经学校审定的检查表将作为校院两级安全检查的共同标准。

      二、工作要求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请各院级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制定工作,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检查表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对检查表中对应的内容进行合理调整,确保本单位业务范围内所有安全监管工作内容都包含在检查表中,相应检查标准符合相关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

      三、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将拟定的纸质版《院级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对照表》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62216:00前,报送国资处技安环保科(综合楼308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ak@nuaa.edu.cn

      联系人:李壮,电话8489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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