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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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05-23 总浏览: 1728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7号)要求,学校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检查,排查危化品安全隐患

      请各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带队,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1),对本单位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仓库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

      检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仓库,科研、教学实验室。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过程的规范性,固体、液体、气体化学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应急机制建设情况等。

      二、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安全隐患归零

      各单位高度重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台账》(附件2),明确隐患整改的负责人和整改完成时间。无法现场完成整改的,采取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和巡查。对于存在隐患且无法提供有效整改方案的场所,停止相关作业。

      三、规范采购审批,严格管控化学品的管理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购买流程。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通过“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和“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审批手续,获得公安部门批准并在学校备案后方可购买。各单位要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条件符合要求,使用过程符合规范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学校原则上不允许购买和使用剧毒化学品。

      四、合理存储危险废弃物

      各单位要做好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分类储存工作。合理分类,针对危险废弃物特点选择合适的容器,确保存储环境符合要求。学校计划在6月份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废弃物集中处置。

      请各单位于6215:00前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台账》报送国资处技安科,电子文档发送到技安科邮箱jak@nuaa.edu.cn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

      2. 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台账

      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2017523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doc

      附件2: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台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