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节能管理办公室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第一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02-15 总浏览: 453

      关于做好2015年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第一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2015年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第一批)的研究期限已满,学校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为做好项目的总结和成果凝练及推广工作,现将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和内容

      1.验收范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批准2015年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立项的通知》(校资字〔2015〕3号)公布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项项目6项,一般项目15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2.验收内容:对项目的研究内容和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和评价。  

      二、验收方式及时间安排

      结题验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项目负责人填报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并登录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http://sysweb.nuaa.edu.cn)进行网上填报。

      网上填报流程:登录系统,选择“结题报告”-“实验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填写结题报告,由于有字数限制,填写时请根据系统字数提示适当删减内容。完整的电子版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可通过添加“附件”进行上传。填写完后,提交所在学院(单位)审核。

      各项目负责人需在3月3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向所在学院(单位)提交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

      第二阶段:学院(单位)组织检查

      各学院(单位)在3月10日前完成项目的集中检查。各相关单位成立专家组对“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进行检查。

      各学院(单位)完成项目检查后,须在3月17日前向国资处提交结题报告书和支撑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并在系统中完成单位审核。学院(单位)领导进入系统进行网上审核时请将右上角角色由“教职工”切换为“部门审核员”。

      第三阶段:学校审定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审定。

      三、学院(单位)检查工作要求

      各学院(单位)需对各项目形成结题验收意见,内容包括:

      1.项目是否完成认定书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2.对项目研究水平的评价,尤其是对实践创新、实际效果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价;

      3.对项目和实施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4.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予等级评价(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静燕

      联系电话:84892765

      电子信箱:yinjy@nuaa.edu.cn。


      附件1:2015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第一批)立项资助名单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结题报告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2月15日


      附件1:2015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第一批)立项资助名单.docx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结题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