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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作者: 发布日期: 2017-11-30 总浏览: 5528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专长,各尽其职、分工协作做好实验室工作,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第三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努力创新,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实验室整体效益。

      第四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聘任、职称评定上,参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  实验室主任职责

      第五条 实验室主任是本实验室安全和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丰富的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运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审定实验教学大纲与实验课教材。

       2.负责组织本室的政治与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实验室内部管理规定。

       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实验室内人身安全与学校资产不受损失。

       4.全面负责实验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国际、国内同行的实验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与科学研究水平。

       5.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与研究,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自制仪器的研发水平,全力推进实验资源信息化建设、实验教学模式创新。

       6.组织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标定和档案管理,保持仪器设备较高的完好率,满足教学与科研的使用需求。

       7.积极组织参加实验室的各类评比与申报工作,认真配合学校对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共享和使用效益评估。


      第三章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第六条 实验教师是实验教学的骨干,对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负责。鼓励理论课教师从事实验教学,实现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的融会贯通。其主要职责是:

       1.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学术和技术动态,协助实验主任制定实验室各项规划,协助做好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实验室提供学术和技术指导。

       2.承担指导教学、科研实验工作。编写高质量的实验课教材、实验指导书和技术论文。

       3.负责在教学或科研工作前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环境教育,督促其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和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保障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安全进行。

       4.负责指导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引进、验收、安装、调试和技术项目开发工作。负责较高水平实验装置和仪器设备的研制与开发工作。

       5.承担对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工作。


      第四章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第七条 实验技术人员是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担任实验教学的辅助工作和一般的科研测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编写实验课教材,参与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参加实验技术和装置的研究、设计、加工工作。

       2.掌握实验相关的基本原理和实验技术,在有关人员指导下,认真做好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

       3.根据相关要求,设计、加工特殊装置,解决研制中的技术问题。

       4.熟悉相关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性能、原理、结构和使用方法,负责制定操作规程和使用保养等技术文件。

       5.认真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五章  实验技术工人岗位职责

      第八条 实验技术工人是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保障实验室的正常稳定运行,其主要职责是:

      1. 参加实验教学、科研实验和筹备、准备工作,安装调试仪器设备和实验装置,加工制造小型实验装置或配件、试件、电路和模型等。

      2.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实验耗材的领用、购置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保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帐物管理,保证帐物相符。

      3.钻研技术,不断提高加工、维修的技术水平。

      4.参加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保证本室水、电、气等的正常运行,负责实验室日常清洁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

      5.认真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之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